工作中的李婷。
湘乡网3月7日讯(湘乡融媒记者:陈树理)湘乡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李婷从检8年,始终坚持依法办案,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,全力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,撑起未成年人“保护伞”。今年,她因工作成绩突出,获评湘潭市“三八红旗手”。
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,决定对唐某不起诉。”记者见到李婷的时候,她正在宣布对唐某的不起诉决定。
不起诉宣布仪式现场。
唐某是一名非湘乡本地的高中在校学生。受朋友的不良影响,去年9月,他在湘乡实施了犯罪行为,犯罪时唐某未满18岁。李婷认真调查了唐某的成长经历、犯罪原因和帮教条件,对唐某的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,并对他进行了法治教育,为他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帮教方案,帮助其重返校园。“我们认为唐某认罪悔罪,家庭监护条件较好,决定对唐某附条件不起诉,考验期六个月。”李婷说。
考验期内,李婷定期和唐某谈心,疏导他的情绪,缓解学习压力。经过六个月的帮教,唐某的生活重新回到正轨,和父母的关系也更融洽了,还养成了学习法律的好习惯。
李婷和同事交流。
最终,因唐某表现良好,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。“我十分感激李主任这段时间的关心和帮助,今后一定好好学习,将来回报社会。”唐某感激地说。
李婷用法律的温度守护未成年人,守护祖国的未来与希望。自2021年以来,李婷先后对1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,经过帮教后5名涉罪的未成年人考上大学,实现人生的华丽转变。
作为一名新时代女性检察官,李婷一手持“利剑”打击犯罪,一手用“真心”守护花蕾。从2021年开始,李婷宣讲的足迹遍布湘乡各个乡镇、村(社区)和学校。她主讲了60余场专题法治宣讲,帮助2万余人次的妇女儿童提高了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。
“今后我将继续坚持‘教育为主,惩罚为辅’的工作原则,始终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作为重要使命,努力构建起‘捕、诉、监、防、教’一体化办案模式,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” 李婷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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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湘乡市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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